農歷四月初八吃烏飯是慶元黃田、竹口一帶的民間習俗。烏飯的做法是,用一種叫“烏飯蘆”的灌木葉子放在鍋中煮爛,然后取其烏黑色的汁液拌入糯米之中,再加上瘦肉攪拌,經文火炊透便成烏飯,其味清香可口,使人食欲頓增。
相傳,古時候黃田有一位叫石馱的農民觸犯了官府,被抓到縣衙里去坐牢。古時,坐牢的人要家里給送飯,否則會餓斃身亡。其妻明珠挑著大米到縣城,找一家親戚住下,一日三餐把米飯用油鹽炒得香噴噴,送到大牢里給丈夫過活。牢卒們一見到亮油油、香噴噴的大米飯,饞得口水直流,明珠送去的炒飯都被牢卒扣除,吃到自己的肚子里,所乘無幾給石馱。有一日探監,明珠隔著鐵窗看著皮包骨頭的丈夫,淚珠漣漣,無計可施。
回到親戚家,明珠痛哭了一場之后終于想出了送飯的好主意。天微微亮,她就上山采回一籃“烏飯蘆”葉,放在窩里煎了一大碗烏黑的葉汁,然后用它煮了一小鍋飯,一鍋米飯變得烏黑發亮,味道比原來更香。牢卒們一見到“烏飯”,都以為一盤爛飯,捂著鼻子,叫明珠自己直接送給丈夫。明珠把飯端到石馱面前,石馱亦感到莫名其妙,待妻子把“烏飯”的來由告訴他后,石馱感激地接過“烏飯”,不久就恢復了體魄。一年后,石馱期滿被釋放回家。
明珠死后,這一帶人們便在四月初八明珠的生日這天做“烏飯”吃,此習俗一直流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