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頭鄉 縣人大代表 吳宜昌
我是嶺頭鄉第二選區選出的慶元縣第十三屆、十四屆人大代表,任職以來,通過學習培訓和參加縣、鄉人大組織的各項活動,不斷明確人大代表負有的權力和職責,增強了服務群眾和履職能力。
一、積極履行代表職責
人大代表既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責任。當選人大代表以來,我堅持嚴格要求自己,盡量做到淡泊榮譽,注重履行職責,積極反映群眾的呼聲和要求。每次出席人代會之前都到選民中走訪,聽取選民的意見,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整理出事關一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與人民群眾利益相關問題,擬成議案、建議材料送交本鄉人大主席,由鄉人大主席綜合把關后再向大會提交。任職以來我領銜的建議有3件,件件都得到有關部門的答復并落實。在參加人代會期間始終做到與大會主席團保持一致,服從主席團領導,認真參加審議報告,根據本地實際在審議中提出自己的觀點和反映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為了提高農村康莊工程建設質量,我向大會提交了這方面的建議,同時在十三屆二次會議上就本鄉康莊工程存在質量差的情況進行分析,提出改進要求。康莊工程質量問題由于代表們反映強烈,引起政府及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之后三年,全縣各地的工程質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閉會期間記住自己是縣人大代表,言行舉止盡量按人大代表的職責要求自己,在群眾中樹立人大代表的形象,以自己的能力宣傳人代會的決定決議和政府的決策,努力推動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當選民需要我出面辦事時,我是盡力而為。如2004年縣級道路官局至舉水線公路改造期間,本選區內的群眾受益最大,他們建議我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我當了工程質量義務監督員,監督過程中不怕得罪人,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當時施工方曾對我說不要那么認真,但我始終堅持按質量要求不放松。該條線路經幾年運行下來一直很好,沿線群眾對我作出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我個人也認為能為群眾做點好事而感到高興。
二、努力發揮代表作用
作為農村代表,我想其工作范圍只能局限于農業、農村、農民,在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三農”問題的大好時機里,我一方面有責任宣傳好,貫徹好上級的方針政策,一方面力所能及地做一些促進農民增收的事。一是2003年至2004年全縣香菇價格一路走低,很多菇農失去生產信心,為了可持續發展,防止和避免豐欠之年生產量大起大落,我以村支部書記和人大代表的身份,引導本村村民在保證香菇一定數量的前提下發展灰樹花,主動與方格公司聯系,簽訂灰樹花產銷合同,確定最低收購價,同時根據自己多年種植的經驗,按公司的產品質量要求走家串戶進行技術指導,并推廣灰樹花地埋技術提高灰樹花產量,從而保證了菇農利益,不因香菇價格低而降低收入。二是經營好林業,我村人均占有林木資源是全鄉最多的村,為了林業資源永續利用,我與村兩委干部一起提倡封山育林,爭取生態公益培育面積,經過幾年封育,每立方米木材比三年前增收近300元,既增加了集體經濟收入,又讓農民得到增收。三是解決村民飲用水,2003年本村原自來水壓力池及管網均嚴重損壞,我積極向有關部門爭取資金,擴建了一個300噸的蓄水池和村內管網維修。2007年村兩委爭取到飲用水改造工程項目,為了減輕用戶投資負擔,我以低于預算價20%承包了該工程,工程結束后核算,我個人基本得不到工資,但工程質量卻得到群眾的認可。
三、盡心協助村兩委工作
2005村級班子換屆中,我主動提出退出支部書記競選,雖然我已不是村兩委成員,但我是一名縣人大代表,有責任協助村兩委工作。2006年村兩委決定對最大一片200多畝高山冷水田改造,雖然工程投資全部由政府職能部門負責,但由于政策處理村兩委遇到困難,為了保證工程按時完成,我協助兩委做好農戶的思想工作,最終使工程順利進行。2006年8月10日當我在縣城聽到政府發布“桑美”臺風可能危及慶元的消息,我雖已居住縣城,但我及時趕回本村,晚上與鄉村干部一起值班守候臺風的到來,當晚零時剛過,超強臺風襲擊我村,洪水猛漲,而且村內出水口已被木料和菌棒堵塞,農戶房屋已嚴重進水,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威脅,緊急頭頭,我及時向大家提出邊轉移群眾,邊清理出水口的建議,就立刻去叫醒熟睡中的群眾,背著老人和孩子向高處轉移,隨后進水嚴重的四幢房子墻體轟然倒塌,幸好房屋內的人員已被轉移,才避免了人員傷亡。之后我連續幾天堅持在村里組織抗洪搶險工作,幫助受災戶落實居住和生活,并參與清理村內小溪邊上亂搭亂建等工作,我的舉動受到村民的好評和鄉政府的表彰。
任職幾年來,我雖然在履行人大代表職責過程中做了一些工作,但離選民的要求還很遠,今后應更加努力,更加主動為選民、為群眾排憂解難,爭取做一名稱職的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