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按照地方組織法、代表法和代表議案建議處理的有關規定,對代表提出的所有議案和建議進行了認真審查和研究。
截至4月2日下午兩點,在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期間,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出的議案67件。其中:政法方面6件,財政經濟方面26件,教科文衛方面23件,其它方面12件。
據了解,本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議案,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的構建浙南閩北邊際區域中心的目標,抓住基礎設施建設和改善民生為重點,主攻工業、新農村建設和生態縣建設方面,增強區域綜合競爭能力,扎實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市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全面建設惠及全縣人民的小康社會等各方面的大事、實事來選題,為我縣各方面工作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對我縣更好地落實科學發展觀,改善民生,全面推進小康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本次會議期間,還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