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9時30分,市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交警在G25長深高速龍慶段執勤時發現一輛皖B97***號輕型廂式貨車運載貨物有安全隱患,隨即對該車輛進行詳細檢查。
交警詢問駕駛員孫某某車內貨物情況時,孫某某表示自己是跑“運滿滿”接單的,貨物是從宣城運到龍泉的,并不清楚貨物詳細情況。于是交警查看貨物清單,發現車輛貨物清單內有底漆,而底漆是易燃物品,屬于危險物品分類的。于是,現場交警將案件移交給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近段時間,高速交警已查獲多起非法運輸案件,案件涉及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及未取得經營許可證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
2021年6月8日,金某某駕駛浙K0K***號輕型廂式貨車運載150升柴油,被高速交警查獲并移交麗水市交通運輸局,金某某被處以罰款人民幣30000元整。
2021年6月12日14時18分,沈某某駕駛桂CK***號輕型普通貨車運載兩桶柴油,被高速交警查獲。案件移交龍泉市交通運輸局,沈某某被處以罰款人民幣30000元整。
2021年6月30日14時,葉某某駕駛浙K1Q***好小型普通客車從慶元縣搭載5名乘客前往麗水市蓮都區,對乘客收取車費每人80元,被高速交警查獲并移交麗水市交通運輸局。葉某某被處以罰款人民幣12000元整。
2021年7月21日2時46分,饒某某駕駛贛F0M***號小型普通客車從江西載了9名乘客,前往浙江溫州、臺州、云和等地,并向乘客收取每人150元至200元不等的車費,被高速交警查獲,移交龍泉市交通運輸局。饒某某被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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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貨車駕駛員要對所運輸的貨物是否屬于危險品有一定的了解,不要只為掙錢盲目拉貨;小車駕駛員不要抱著僥幸心理運載乘客,最后只能得不償失;乘客朋友們請選擇正規營運單位提供的客運車輛,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切不可貪便宜、圖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