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20時左右,在G25長深高速龍慶段,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交警在設卡執勤時,示意一輛浙K90***號小型普通客車停車檢查,車輛略微減速后竟直接沖卡駛離。現場民警記錄下車輛車牌信息后,立即組織力量查詢該車輛及駕駛員信息。
經查詢,民警查到該車輛所有人李某某,并聯系其后得知,車輛是由黃某借走。再經過詳細查詢,民警確認當時車輛的駕駛員為黃某。在民警聯系黃某后,黃某迫于心理壓力,主動返回高速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在窗口,黃某告訴交警,自己因為和女朋友吵架,于是向朋友借了車,連夜從慶元驅車70多公里趕往龍泉和女朋友當面解釋。雖然自己沒有駕駛證,但是為了能哄好女朋友,也沒想那么多。當車子駛出高速公路龍泉收費站時,看到交警正在檢查,想到自己沒有駕駛證,加上著急去找女朋友,沖動之下便踩油門加速沖卡離開,直到交警聯系他。
目前,黃某因無證駕駛,將面臨最高2000元罰款和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而他沖卡的行為將另外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