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拓展法律服務市場,特此建議:
1、進一步規范法律服務主體活動。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的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服務質量,規范其自律性管理。進一步加強法律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嚴格執業紀律,建立從業人員誠信檔案。把好代理資格審查關,規范公民代理行為,不允許當事人近親屬之外的非法律服務人員參與訴訟活動。
2、大力促進法律服務市場建設。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執業行為,強化對法律服務活動的監督,維護市場的有序運轉,對其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查處力度。司法和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要端正對法律服務事業的認識,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支持配合法律服務人員的調查取證,依法辯護,為法律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3、積極拓展法律服務業務領域。一是圍繞我縣的穩定和發展,引導法律服務業參與企業改制、征地拆遷等服務,建立政府、企業及鄉村法律顧問,為促進經濟發展等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二是拓展法律服務方式,積極試行公職律師和公司律師的改革工作,滿足社會多層次的法律服務需求。三是著力打造法律服務品牌。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根據自身的專業定位和發展方向,打造專業化、素質高、信譽好,在周邊地區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法律服務機構。此外,應提高法律服務人員的政治地位,發揮法律服務在政府行政管理活動中的重要作用,積極支持和引導法律服務人員介入行政管理活動,在舉行重大的政治、經濟活動時,積極邀請律師、公證員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進一步深化法律服務在參與信訪工作、防止群體性事件等方面發揮作用的途徑和方法,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4、充分發揮公證的職能作用。加強宣傳和引導,提高政府部門、企業和廣大群眾的公證意識,在實際工作和生活中多辦理合同、遺囑、提存、招投標、保全證據等方面的公證,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為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當前,要著重加強公證隊伍建設,建議縣編委給予司法行政部門必要的事業編制,鼓勵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加入到公證隊伍中來,充實我縣公證力量;要加大對公證機構的投入,充實必要的裝備,改善辦公條件,努力拓寬公證業務,完善公證制度,規范公證執業行為,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優質高效的公證服務和保障。
5、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一是要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大法律援助的投入,擴大法律援助范圍,做到應援盡援。二是要充實一些高素質的專職人員,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法律援助工作者隊伍。三是各部門要加大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在立案、查檔、鑒定等方面多給予配合,減輕當事人的負擔。四是要積極探索非訴訟法律援助的途徑,減輕司法壓力,方便快捷地為困難群眾解決矛盾糾紛。五是適當提高辦案補貼,發揮辦案人員的積極性,對法律援助案件要嚴格按照“四統一”的要求,加強跟蹤監督,切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